女人梦见洗了好多衣服是什么意思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莱西感情挽回,以及最后一封情书挽回感情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吸血鬼日记莱西最后有没有活过来
- 2、小仲马和阿尔丰西娜·普莱西真的有过一段感情吗?
- 3、灵犬莱西读后感400
- 4、《实习医生格蕾》中的整形医师马克最终喜欢上谁?
- 5、一只狗寻找主人的的欧美电影
- 6、灵犬菜西这本书的推荐理由20字
吸血鬼日记莱西最后有没有活过来
她是配角,好像不会,自她死后总共也就出现了4次,而且都是鬼魂。要复活的话,早在第五季结尾时就复活了,所以个人认为几率近乎为0。
吸血鬼日记第一季(2009.9.9)
17岁的埃琳娜·吉尔伯特和她15岁的弟弟杰里米至今仍惊魂未定,努力从四个月前那场夺走了他们双亲的车祸中恢复过来。埃琳娜一直以来都是美丽、受欢迎的明星学生,和同学以及朋友们处的很融洽,却竭力在世人面前掩饰内心的悲痛。埃琳娜和杰里米和照顾他们的阿姨詹娜生活在一起,詹娜努力做一个好的监护人。埃琳娜从她的家庭社交圈子里成功获得了一些慰藉,她最好的朋友邦妮,朋友兼对手卡罗琳,还有前男友马特,然而杰里米的道路要凶险的多,他和吸毒的人在一起,并用毒品来麻痹内心的伤痛。杰里米还试着弄明白为什么马特的妹妹薇姬突然与他分手,然后和他的情敌泰勒走到了一起。
神秘瀑布高中的新学期开始了,平静的小镇里的普通高中,新来了一个英俊神秘的新学生斯特凡,斯特凡和埃琳娜彼此一见倾心,尽管埃琳娜对斯特凡愈发怪异的举动感到很迷惑,因为他突然出现在了 埃琳娜父母的公墓,有时眼睛也变成血红色的。埃琳娜不知道斯特凡埋藏着一个黑暗的惊天秘密,他其实是个吸血鬼。斯特凡前脚刚来,怀揣着不知道什么邪恶目的的哥哥达蒙也如鬼如魅般卷入了平静的小镇生活。达蒙同样是吸血鬼,并且兄弟俩有一段漫长的辛酸史。达蒙嘲笑斯特凡放弃了他们暴力和凶残的传统,但他理解弟弟对埃琳娜的痴情,因为埃琳娜和一个半世纪前让他们兄弟俩终身难忘的一个女子凯瑟琳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这对一正一邪的兄弟,为了埃琳娜和她的朋友,家人和小镇上所有人的生命而爆发了战斗。
吸血鬼日记第二季(2010.9.9) 故事紧接第一季最后一集。埃琳娜回到家中后发现叔叔John躺被凯瑟琳刺倒在血泊之中,而杰里米不省人事。在医院里,刚刚遭遇车祸的卡罗琳正在接受抢救,马特、邦妮和达蒙一同安慰心急如焚的福布斯警长。埃琳娜与达蒙谈起了当天晚上的种种怪事--包括他们那一吻。当埃琳娜坚决否认此事后,达蒙敏锐地意识到凯瑟琳已经回来了。凯瑟琳的回归让斯特凡和达蒙十分担心,他们开始调查凯瑟琳的行踪,希望能查到她的真实目的。他们都不希望凯瑟琳威胁到他们已经建立起来的「生活」。与此同时,泰勒仍在为父亲的死伤心难过。叔叔Mason Lockwood的突然回归给了他一个惊喜。Mason打算回家料理哥哥的后事,并帮助泰勒渡过难关。Mason已经掌握了控制「狼人」怒气的方法,他希望将这种方法传授给泰勒,然而泰勒却不一定能接受自己是狼人的现实。另一方面,Mason和达蒙相处得很不愉快。尽管Mason是个好人,可他一旦被达蒙逼急了,也会做出令人震惊的事情来。
吸血鬼日记第三季(2011.9.16)
第三季开始的剧情不会如第二季第一集延续第一季最后一集的内容,会从吸血鬼始祖克劳斯及相关人物介绍回顾故事发展,再转回延续第二季的内容,并且Ni克劳斯和Elijah兄弟还会回来。第三季的第一集就是女主角埃琳娜的18岁生日。这一季中埃琳娜会升到高中三年级,但是这一季结束的时候不会毕业。随着第三季开始,泰勒和Caronline之间的友谊就会开花结果,迸发出爱情。凯瑟琳在第二季大结局里果断开溜了,那么她到底跑哪去了?她在夏威夷,某一集中她会出现在夏威夷度假。
在一个清晨的早上,埃琳娜在晨跑,发现自己被人跟踪,慌乱中想甩掉这个人,却被撞个正脸,那个男孩向埃琳娜道歉没有看到路。埃琳娜把事情告诉了邦妮觉得自己开始疑神疑鬼。邦妮和埃琳娜讨论着一直没有克劳斯的动静,而邦妮一直做着同一个噩梦,感到很不安。达蒙仍然像以前一样,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在酒吧中碰上达蒙的Ric来找在酒吧打工的杰里米,杰里米在这段时间的学习成绩很糟糕,Ric被酒吧的美女服务生告知杰里米早就被炒鱿鱼了。此刻的杰里米正在和泰勒一起练习弩箭、聊天。埃琳娜对杰里米的近况很担心,给杰里米打电话却无人接听。达蒙安慰埃琳娜时,克劳斯带着另一个混血Tony来介绍给埃琳娜和达蒙认识。原来早上跟踪埃琳娜的男孩就是Tony。克劳斯警告埃琳娜他在寻找妹妹还有斯特凡偷走了他的棺材。邦妮来到了梦中的破屋中,发现了斯特凡偷走的棺材,斯特凡要求邦妮帮忙隐藏棺材。邦妮答应了。在另一方,埃琳娜家中,为了泰勒和埃琳娜正在争吵。杰里米把泰勒请到了家中。克劳斯来威胁达蒙,想找到妹妹和棺材,无果。克劳斯打来电话给杰里米。泰勒在此时离开,埃琳娜和Ric发现杰里米脱下戒指不知所踪。在门口看见杰里米,为救杰里米,Ric身受重伤。原来杰里米已经被克劳斯进行了精神控制。埃琳娜又让达蒙故技重施,抹去了杰里米的记忆。
吸血鬼日记第四季(2012.10.12)
第四季的剧情会围绕变成吸血鬼的埃琳娜展开,她之前被达蒙抹去的记忆都会想起来,斯特凡,达蒙与埃琳娜之间的关系又会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转变呢,还有附身到泰勒身上的克劳斯,他和卡罗琳之间到底有怎样的进展,克劳斯的肉身真的毁了,我们还能看见真身吗?真正的泰勒又去哪了呢?Elijah和Ric一定会知道克劳斯没死,又会有怎样的举动,而杰里米面对变成吸血鬼的姐姐会有什么反应,埃琳娜自己又如何接受这样的事实呢。第四季的开始,一切就已经变的不同了,埃琳娜和她的朋友们进入了最后一段高中生活,毕业后她们将完全走上不同的道路。而埃琳娜将面对一个更加邪恶的吸血鬼,被迫转换的她将如何面对?而这个新出现的吸血鬼又将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麻烦?
吸血鬼日记第五季(2013.10.04)
第五季开始,埃琳娜与达蒙如胶似漆,杰里米复活了,邦妮却死了,只剩下鬼魂在神秘瀑布镇上游荡,但只有杰里米看得见她,Silas开始给神秘瀑布镇带来了威胁,而埃琳娜和卡罗琳大学生活刚开始,她们的古怪室友便离奇身亡,而她竟与埃琳娜的养父有着一丝联系。变成人类的凯瑟琳正受到Silas的威胁,无奈之下只能向达蒙寻求保护,埃琳娜开始怀疑斯特凡的下落,并且她不断得到了关于斯特凡的幻觉,后来,斯特凡被救出,但在达蒙和埃琳娜找到他时,他,失忆了。斯特凡被女巫昆特西亚所救,昆特西亚道出Silas当年背叛了自己,同女仆阿玛拉生情,两人喝下了永生之水获得不死之身。昆特西亚得知遭背叛,她逼阿玛拉喝下了永生之水的解药并杀了她。昆特西亚对斯特凡下咒削弱了Silas,她要让Silas喝下解药变成凡人。Silas道出自己追杀凯瑟琳的原因,原来凯瑟琳的血就是解药,她是阿玛拉的二重身。之后阿玛拉死了,邦妮替代了她成为了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锚,然而邦妮复活。之后斯特凡与凯瑟琳旧情复燃,凯瑟琳成为人类面临死亡,凯瑟琳的女儿Nadia为了不让母亲死去帮助凯瑟琳进入埃琳娜的身体。
吸血鬼日记第六季(2014.10.2)
第六季开始,在经历了旅行者们的疯狂行动之后,所有吸血鬼都不能进入神秘瀑布镇。Elana和泰勒回到学校读书,而Alaric成为了他们的教授。斯特凡选择离开这里去寻找拯救达蒙和邦妮以及解开旅行者咒语的方法,卡罗琳留在小镇边界与母亲Forbes警长一起共度时光,斯特凡的离开让卡罗琳的感情逐渐变化。马特告诉Elana说,失去了邦妮之后杰里米在神秘瀑布镇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然而埃琳娜在校期间表面上看着很平静,暗地里却靠吸毒引来达蒙存在的幻觉,这让她变得更加嗜血。而在the other side,达蒙和邦妮却气氛很好地在一起用餐。他们被困在了1994年的日食日,但让他们惊奇的是和他们一起被困的,还有一个杀死了自己全家人的神秘人kai,他承诺能带达蒙和邦妮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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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仲马和阿尔丰西娜·普莱西真的有过一段感情吗?
普莱西: 无论是在法国还是中国,如今知道阿尔丰西娜·普莱西这个名字的人也许为数并不太多,但是读过《茶花女》这部作品、了解《茶花女》这个故事的却大有人在。而阿尔丰西娜·普莱西就是举世闻名的法国文学名著《茶花女》中的女主人公玛格丽特·戈蒂埃的原型人物,那个动人的、催人泪下的茶花女的爱情故事,就是根据她的经历演化、创作出来的。阿尔丰西娜·普莱西在这个世界上只生活了二十三个年头,但人们可以说她既尝遍了生活的辛酸凄苦,也享尽了人间的奢华逸乐。然而她却始终是一位不幸的姑娘,在她短短的二十多年的人生历程中,她从未得到过真正的幸福。阿尔丰西娜·普莱西出身微贱,这位诺曼底姑娘家里祖祖辈辈都是贫苦的农民,她的母亲是一位心地善良、克勤克俭的农妇;父亲是一位不务正业的农村巫师。也许是由于生活的艰难,她的父亲性格古怪,脾气暴躁,在家里终日打骂妻子。妻子不堪忍受丈夫的虐待,被迫离家出走,去给一个有钱人家做帮工,后来又跟着这家主人离开了法国,到瑞士去谋生。而这时,阿尔丰西娜·普莱西尚不满十岁,但是她的父亲已经让她到农庄里去干活了。从现有的资料中,我们知道阿尔丰西娜大约在十五岁的时候离开故乡来到巴黎。有人说是她母亲的一位亲戚帮助她离开诺曼底的,也有人说是她的父亲把她卖给了一帮波希米亚人,而这帮四海为家的流浪汉又把她带到了巴黎。不管怎么说,阿尔丰西娜·普莱西来到了一个新的天地,开始了一种新的、却依然是不幸的生活。她起先在一些店铺里打工,过着清贫的日子。然而,聪明的阿尔丰西娜很快地发现,她虽然一贫如洗,却拥有一笔非常可观的、得天独厚的"资本",那就是她的美貌。这位具有稀世姿容的少女开始涉足巴黎各大跳舞场,并立即成为那些公子哥儿、阔老阔少们竞相追逐的目标。她结识了不少男友,也做过普通商人的情妇,后来又同一位非常阔绰的时髦青年同居了一个时期。这位年轻人就是日后的德·格拉蒙公爵,在法兰西第二帝国时期还曾一度出任外交大臣。虽然这位花花公子当时的地位尚未如此显赫,但他已经是巴黎社交界上的一位极为活跃的人物。正是靠着他以及像他这样一类人物的"提携",阿尔丰西娜·普莱西大踏步地跨进了巴黎的上流社会,并很快地成为巴黎社交场上的一颗耀眼的明星。那些王公贵族、百万富翁们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争先恐后地为她一掷千金,提供豪华住所,购买各色珠宝,并满足她的一切欲望。而她则来者不拒,巧为周旋,以她的容貌和肉体为代价,换来了无比奢华的生活。她不仅彻底摆脱了穷困,而且似乎也同贫贱的往昔一刀两断了,她改换了名字,昔日的阿尔丰西娜·普莱西变成了如今的玛丽·杜普莱西。玛丽·杜普莱西无疑是一位天资出众、聪颖过人的姑娘,她不仅具有艳丽的姿容和轻盈的体态,而且风度雍容大方,谈吐高雅不俗。凡是同她接触过的人,都惊奇地发现她在社交场合里始终表现得仪态庄重,对应机敏,从未流露出丝毫的庸俗和浮夸。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同社交场上的其他女性相比,玛丽·杜普莱西具有相当广博的知识和较深的艺术修养。她在同客人们谈古论今,点评某些文学、音乐、绘画以及其他门类的艺术作品时,往往会出人意料地发表出一些独到的见解。许多人对此感到困惑不解,像她这样一个出身贫寒、从未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和正规的学校教育的风尘女子,何以会具有如此端庄凝重的气质和不同凡俗的教养?这个答案直到玛丽去世以后才为人们所发现。人们在清理她的财产时看到她的书房里摆满了诸如拉伯雷、莫里哀、卢梭、夏多布里昂、雨果、大仲马、拉马丁、缪塞以及塞万提斯、拜伦、司各特等许多著名作家的作品,可见玛丽·杜普莱西是一位勤于读书,善于思考的姑娘。倘若命运为她提供某种机遇的话,她是完全可能走上另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成为一个颇有出息,颇有成就的新女性的。这也多少能够说明为什么当时法国的许多著名的作家、诗人、画家、音乐家都倾心仰慕她,并千方百计地设法同她交往,这些人在玛丽死后还写下了许多纪念的文章,其中充满了对她的赞美和怀念。可见,在玛丽·杜普莱西身上的确具有某种独特的魅力,而这种魅力是那些仅仅脸蛋漂亮的姑娘难以具备的。但是玛丽·杜普莱西不过是一个风尘女子,她有过许多情人,其中有两个人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一个是一位年过半百的俄国老人德·斯塔凯尔贝克伯爵,他是一位老外交官,曾经做过俄国驻维也纳大使。据说他之所以喜欢玛丽是因为后者很像他的一个去世不久的女儿,他是以父亲待女儿的深情去爱玛丽·杜普莱西的。这显然是无稽之谈,事实上这位伯爵是一位情场老手,他"爱"玛丽当然是为了她美貌。玛丽在巴黎豪华住宅区玛德莱娜大街上的那幢住房便是这位老外交官为她购置的,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玛丽过着贵妇人一般的奢华生活,她每天的大笔大笔的开销也大都是由这位老人支付的。另一个是一位年轻人,也是一位贵族,名叫德·贝雷戈伯爵,他也许是玛丽·杜普莱西生前最后一位关系密切的男友。他不仅成为玛丽的情人,而且甚至打算娶她为妻。一八四六年年初,他们两人一起前往伦敦,在那里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不知为什么,他们的婚礼却迟迟没有举行。这可能是因为玛丽·杜普莱西的健康急剧恶化,但更重要的原因,也许是由于玛丽的家庭背景。在当时的那种社会环境里,像玛丽这种出身卑微的"下贱女人"是不可能跨进贵族的家门,成为这类高贵门第中的家庭成员的。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不久,关系便逐渐疏远了,但仍然保持往来。而且从现存资料来看,他们的婚约似乎也没有解除。由于童年时代艰辛生活的折磨,再加上到巴黎之后纵情声色,追求享受,整日不分昼夜地沉湎于饮酒、跳舞、看戏和男欢女爱的逸乐中,玛丽的身体健康受到了严重的戕害。她染上了肺结核,经常发烧、咳嗽、吐血,即使在接待客人的时候也常常咯血不止。按照玛丽当时的经济条件,如果她对自己能够稍加节制,安心调养,她的健康也许会很快地恢复,至少她的病情可能得到适当的控制。但是她却没有这样做,也许她认为来日无多,应该抓紧时间寻欢作乐,所以她常常以玩世不恭的态度对待男人,对待人生;也许她想尽快地结束自己的生命,有意使用各种手段损害自己的健康,所以人们在她的微笑中,常常会发现一丝忧郁的阴影,其中蕴含着对生活的厌倦和感伤。总之,她的健康迅速恶化,终于在一八四七年二月三日不治而亡。她死后,贝雷戈伯爵在蒙马特公墓里为她买下一块地皮,她身后的葬事既简单又冷冷清清,一切事宜都是由贝雷戈伯爵和斯塔凯尔贝克伯爵两人操办的。一代佳丽,就这样香消玉殒了。阿尔丰西娜·普莱西——我们还是使用她的真实姓名吧——是一位不幸的姑娘,也是一个堕落的女人。关于她的不幸和堕落的原因,留待社会学家们分析探讨去吧。这里我想说的是,类似阿尔丰西娜·普莱西这样身世的女性,在古今中外的民间野史上是不乏其人的。在中国,人们往往会用"红颜薄命"这四个字来概括她们的命运,而一提起她们,便会情不自禁地洒下一掬同情之泪或感慨叹息一番。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她们的姓名连同她们的花容月貌以及她们的悲惨身世都早已湮没在那些荒丘野蔓、黄土残碑之间了。谁还会再记起她们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同那许许多多沉殁在历史尘埃中的同命运人相比,阿尔丰西娜·普莱西毕竟又是一位幸运者。关于她的故事被演绎成小说,话剧和歌剧,她的一切都同一个举世闻名的艺术形象"茶花女"连在一起。这是因为她同法国文学史上一位重要的作家有过一段感情纠葛,这位作家便是亚历山大·仲马,而中国的读者更习惯于把他称作"小仲马"。 茶花女读后感今天我真正领略了这部世界名著给人带来的震撼力,我的心在读后很久仍颤抖不已。我不知道几百年来它使多少人同情和伤心地落下了眼泪,但它确实让我长久不息地难过和同情。
无疑,这是一段感人肺腑的,悲壮凄惨的,让人同情的,美好的爱情,尤其在十九世纪中期资产阶级社会早期世态炎凉中,赤裸裸金钱关系的那个社会,更让人赞叹不已。
没有华丽的文字,但那真挚的感情对白却让每一个有过恋爱经历的人身临其境,渐渐地把主人公与自己融为一体,能够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的恋爱着想,为他们的欢乐而轻松,为他们的悲剧而沉重。
故事的内容我也不想多说了,但我被深深的感动了,我不在希望看到玛格丽特和阿尔芒这样的爱情了,小仲马用了最朴实的文字讲述了一段最感人的故事。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有人说小仲马笔下的玛格丽特是真有其人,那么这位美丽善良充满迷人色彩的女人,一定让他伤透了心,所以才会让阿尔芒代替他的心,忧郁的死去吧。多情而又充满智慧的小仲马先生,谢谢您为我讲诉了这么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 玛格丽特,一个那样桀骜不驯的女子,她沦落风尘,在繁花最盛的年岁里,本着自己如花的美貌过着表面浮华实则空虚的日子。上帝把阿尔芒,这样一个简单纯朴,仍然愿意相信爱情的青年送到了她身边。他执著,他坚贞,没有一丝动摇地守护着属于自己的一方净土,用世间最坚定最美妙的爱情,打动了玛格丽特高傲的心。 然而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总要以悲剧收场,才能体现出它的价值。所以小仲马让阿尔芒的父亲迪瓦尔来到玛格丽特同阿尔芒的爱巢,提出无理的请求:为了阿尔芒和他妹妹的姓氏,离开他。玛格丽特对阿尔芒的爱,让她接受了这个荒谬的要求。然后年华滔滔逝,待知晓真相的阿尔芒再回首,玛格丽特已然香消玉殒,留给他唯一的纪念,只是一本写满了爱意和伤痛的日记。当玛格丽特为了阿尔芒的妹妹而放弃自己的爱情那一刻起,当阿尔芒因爱生恨利用奥林普恣意伤害玛格丽特那一刻起,一切就已经不可挽回。 玛格丽特,一个世人眼中的妓女,为了自己深爱的人,竟愿意那么傻,傻得无声息地离开,傻得放弃自己追求爱情的权利。 玛格丽特心中对阿尔芒的爱意,那么深那么浓,却无法倾诉无处宣泄,唯有将一切恨说,遗留在被病痛折磨时的每一个黑夜里。爱再浓,也终究,终究敌不过病痛和岁月,玛格丽特只能含恨与世长辞,留下了泪迹斑斑的一页页日记。这是多么凄怆的结束,所有悲壮爱情的毁灭,都从死亡开始。而阿尔芒至她死的那一刻,仍以为她只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妓女,无情而不知廉耻地背叛了他坚贞的爱情。 这又是歌剧同原著的一个分隔点,歌剧里威尔第安排薇奥列塔在死前同阿尔弗雷德见上了最后一面,一切误会被解开,然而薇奥列塔的病已经无药可救,终于还是死在了阿尔弗雷德的怀中。威尔第想弥补些什么呢?让他们见上最后一面,圆了薇奥列塔最后的梦想吗?可是不不不啊,这已经不是那个悲情的玛格丽特,不是那个含恨逝世的玛格丽特。她同阿尔芒的爱情,就是要此生再不能有交集,才会那般凄美动人,才会流芳百世。 永记得阿尔芒于玛格丽特死后,来到她墓前坚持为她迁墓的情景。当棺盖被打开,看到玛格丽特那曾经让多少人迷醉的容颜已经腐烂,只剩窟窿的眼窝,烂掉的嘴唇,深陷的青灰色的脸颊,唯有那两排贝齿依然洁白如初,我的心同阿尔芒一样剧烈地颤抖,痛是那么凄厉,泪水涔涔地落。那时候,我还只是个欢天喜地的孩童,为了一块松软可口的棉花糖,愿意乖巧地坐在家中的长凳上,背诵唐诗三百首。而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离别。 然后时光匆匆,如今我已长成,二十岁,已经历过多少悲欢离合,那些生命里从不停歇的相遇和分离的循环,将人的心磨得长出厚厚的茧,再不容易被刺穿。再次回温《茶花女》,心中凄怆依然,眼角却已没有泪水。因为时间它一直如此:相爱的人见不到最后一面,伤心人捱不过最后一刻,到有情人终成眷属,不是另一半得先走一步,就是感情日久生分,一切都是时间作祟,一切都是时间的错。多少爱情,都是这般错过。 有评析家说,迪瓦尔是一个势利的人,非要因了一些浮华的名望,将两个相爱的人硬生生隔开。然他有什么错呢?可怜天下父母心,哪个做父亲的不爱自己的孩子?他不过也是,为了自己的儿女好。若非要说他有错,那也只是错在他不曾经历过这等深情的眷恋,故不知当他高举起手中父爱之斧,将二人紧紧相连的心肉一刀劈开时,阿尔芒的血,已经淋漓如柱。 是社会的错吧。有时我会想,如果玛格丽特和阿尔芒不是相遇在一个浮华空虚的社会里,他们大抵会过得很幸福吧。可是,若他们生活在一个开明的环境里,他们也许根本不会碰上,即便相遇了,也不能织出这般撼动人心的爱情。相遇在错误的季节里,爱情最是凄美。 所以小仲马要玛格丽特至死,也不被阿尔芒所谅解。直到一切真相揭晓,命运却已经让他们天人相隔。 “山上的茶花开呀开,你曾走到山上来;那时候我奋不顾身,只为看一次花开。”玛格丽特,一个烟花风尘女子,顶着世俗的压力勇敢地接受了阿尔芒的爱情,却终于还是没能扼住命运的咽喉,任多少美好多少曾经,成为无可挽回的过去。她终于还是被上帝拖走,放开了阿尔芒温暖的手。 美丽,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当蝴蝶破茧而出,她唯美的爱情,已经时日不多。于是,玛格丽特必然要成为上流社会的牺牲品,成为凋谢的山茶花。 一直很想为《茶花女》写点什么,只无奈于笔下生涩,深怕自己这杆拙笔,亵渎了玛格丽特与阿尔芒之间的爱情,今天总算是写了出来,却依然无法表达出我内心万分之一的敬与痛。 即便茶花已谢,但我深信,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纯洁的爱情之花,将永远在人们心间怒放。 此情已逝,而吾心长记。 阿尔芒,阿尔芒,我曾为你那么傻,可我怎么能让你知道。 最后再套用别人的一段话:墙角里钻出一朵茶花。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了世间。
灵犬莱西读后感400
《灵犬莱西》这本书让我感到了牧羊犬对主人非常忠诚与牧羊犬坚毅的心,还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
莱西是一只黑、白、金黄三色的牧羊犬,它血统纯正,而且受过良好的训练,它与小主人乔·克劳福的感情最深。它是一只与“时钟一样准”的狗,每天下午四点,它的神经、肌肉都产生了一种冲动,因为他知道自己要去校门口等小主人,乔,它的主人把它看得很重要。后来因为家庭经济状况变差,乔的父母萨姆和克劳富太太失去了工作,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萨姆只好把莱西卖给了老公爵。莱西一心想着自己原来的主人,逃脱了三次都被萨姆给送回了老公爵的家里,老公爵怕莱西再次逃出去,就把莱西带到了苏格兰。在苏格兰的生活中,莱西还是逃了出来,朝南边快步走去,在途中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
在回家的途中,莱西渡过了大河,被调皮的孩子扔石头。在寻找食物时,被两个牧羊人看到,误以为是杀掉羊的凶手,牧羊人用枪打中了它的左肩,它向牧场逃去,牧羊人放出了两只狗,在狗与狗的战斗中莱西打败了它们逃走了。在过河时发烧了,被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养病。在途中,遇到了罗利,与他结为同伴。在夜晚之中,遇到了两个抢劫的人,与他们打斗,罗利的狮子狗图茨被打死了,莱西打败了两个抢劫的人。回到家里,重新见到了乔·克劳福,后来生了七只小狗崽,一家人又开开心心的过日子了。
《灵犬莱西》这本书,描述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有忠诚乖巧的牧羊犬莱西,有活泼开朗的莱西小主人乔·克劳福,有老实沉默的萨姆·克劳福,有心地善良、感情丰富的克劳福太太,有脾气暴躁的老公爵,有安静温和的老公爵孙女普丽西拉,有看不起穷人的海因斯,有莱西回家路途中的同伴罗利……
看完《灵犬莱西》这本书,让我心灵有所感触,让我看到了莱西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实习医生格蕾》中的整形医师马克最终喜欢上谁?
在第六季里,马克喜欢上格雷的妹妹莱西,俩人在一起并同居。但是马克十八年前的一夜风流有了一个女儿,而他并不知道。这个十八岁的女儿因为怀孕被她母亲赶了出来她不得已来寻找父亲马克。经过DNA鉴定证明了他们的亲子关系,这个女儿住进了马克和莱西同居的房子并准备把孩子生下来(因为美国堕胎是非法的)。女儿打算把孩子生下来送人,但是马克面对这个从未谋面的女儿,既愧疚又心疼,想让女儿和他们一直生活在一起,甚至动过留下外孙的念头,因此和莱西产生分歧,莱西不愿意这个女儿打扰到他们的生活,两人的矛盾无法调和,马克选择女儿,所以莱西选择了离开。但是最终女儿把外孙送人,女儿也离开了马克去寻找自己的生活。
马克和莱西分手后,又和医院的护士勾搭,最后和欧文医生以前再伊拉克的战友心外科专家泰迪勾搭在一起,而莱西则在安慰失去伊兹的阿力克塞过程中爱上了他。(反正有够混乱- -!)
因为接收的两个病人,无意中发现是彼此错过五十年但一直念念不忘的爱人,让马克体会到自己的感情真正的归宿,他走向莱西,告诉她她依然爱他,莱西说她有男朋友了,马克说他不想只做她男朋友,而是想和她生活在一起,但是莱西还是挽起了阿力克塞的手。
在第六季大结局里,德里克曾经治疗死亡的一个老太太的丈夫来枪杀德里克,但是在医院里枪击了好多人,阿力克塞不幸中弹,马克和莱西抢救了他,马克看着对昏迷中的阿力克塞诉说“我爱你”的莱西,心情复杂。在第六季的结局里,德里克心脏中弹,杨挽救了他,格雷因为抢救欧文而小产,阿力克塞依然危险,一切都没有结束……
因为是连着看的,忘记是第几集里的了,但是他们俩就这样了,最后莱西的选择并不明朗,但是马克的心意是在莱西这里的,我不看好她和阿力克塞,他还是爱着伊兹,昏迷的时候叫的是伊兹的名字,第七季应该有个交代了吧,我喜欢马克和莱西在一起,马克还是蛮帅的~
一只狗寻找主人的的欧美电影
《灵犬宾果》 Bingo (1991) ?
剧情简介 · · · · · ·
莱西是一条其貌不扬的狗,自从它勇救落水男孩查克(Robert J. Steinmiller Jr.饰),就和辛迪成为了要好的朋友。可是,辛迪的家人并不能容纳它,在举家搬迁时把它留在了旧屋。莱西一心要找回它忠诚守护的小主人,于是上演了一个千里寻人的故事。
莱西的路上充满了坎坷的困难,同时充满了新鲜的挑战。它救出被抢劫的一家,被误投进监狱,而后开始了莱西版的“越狱”大戏,终于回到查克身边,却发现查克似乎已经把它忘记。莱西和主人的感情,看来还要经受一次劫难的洗礼才能得到明证。
灵犬菜西这本书的推荐理由20字
自己从读后感里摘出20字来吧
灵犬莱西读后感(一)
文/史文豪
《灵犬莱西》这本书让我感到了牧羊犬对主人非常忠诚与牧羊犬坚毅的心,还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
莱西是一只黑、白、金黄三色的牧羊犬,它血统纯正,而且受过良好的训练,它与小主人乔·克劳福的感情最深。它是一只与“时钟一样准”的狗,每天下午四点,它的神经、肌肉都产生了一种冲动,因为他知道自己要去校门口等小主人,乔,它的主人把它看得很重要。后来因为家庭经济状况变差,乔的父母萨姆和克劳富太太失去了工作,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萨姆只好把莱西卖给了老公爵。莱西一心想着自己原来的主人,逃脱了三次都被萨姆给送回了老公爵的家里,老公爵怕莱西再次逃出去,就把莱西带到了苏格兰。在苏格兰的生活中,莱西还是逃了出来,朝南边快步走去,在途中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
在回家的途中,莱西渡过了大河,被调皮的孩子扔石头。在寻找食物时,被两个牧羊人看到,误以为是杀掉羊的凶手,牧羊人用枪打中了它的左肩,它向牧场逃去,牧羊人放出了两只狗,在狗与狗的战斗中莱西打败了它们逃走了。在过河时发烧了,被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养病。在途中,遇到了罗利,与他结为同伴。在夜晚之中,遇到了两个抢劫的人,与他们打斗,罗利的狮子狗图茨被打死了,莱西打败了两个抢劫的人。回到家里,重新见到了乔·克劳福,后来生了七只小狗崽,一家人又开开心心的过日子了。
《灵犬莱西》这本书,描述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有忠诚乖巧的牧羊犬莱西,有活泼开朗的莱西小主人乔·克劳福,有老实沉默的萨姆·克劳福,有心地善良、感情丰富的克劳福太太,有脾气暴躁的老公爵,有安静温和的老公爵孙女普丽西拉,有看不起穷人的海因斯,有莱西回家路途中的同伴罗利……
看完《灵犬莱西》这本书,让我心灵有所感触,让我看到了莱西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灵犬莱西读后感(二)
今天我看完了《灵犬莱西》这本书,这本书是20年代英国作家写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叫莱西的狗,在一个小镇里男人将莱西买回家,莱西在男人家里过的非常幸福,它成了一只贵族狗。但因为家境变差,莱西被卖,在买主家中它吃不好睡不好,一直思念男人一家。它一直试着从高高的石墙翻过去,可都失败了。一天小女孩发现莱西精神不振,于是在莱西翻墙时帮了它一把,莱西翻过石墙得到自由。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到男人家,一路上它历尽艰辛终于回到家中。
这篇故事结局完美,情节惊险生动,而且语言纯朴真实易懂,非常适合小学生阅读。文中的莱西勇敢聪明,忠诚于主人。它反映了人和动物之间的真挚感情,说明了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所以请大家善待动物,不要随意丢弃动物。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东西,它使我的爱心更加充实,使我变得更加勇敢自信。
灵犬莱西读后感(三)
《灵犬莱西》是我今天读的一本书,它让我读到了牧羊犬对主人的忠诚,让我知道信念是有如此大的力量。
莱西是一只聪明的牧羊犬,小男孩乔一家都爱它。但因为乔的爸爸山姆失业了,父母在无奈之下只好把莱西卖给老公爵。莱西由于想念小主人乔,多次出逃,但还是屡次被山姆送了回去。后来公爵带着莱西迁到了苏格兰北部的庄园,莱西又因为思念小主人而逃了出来,这一次,它跋山涉水,走了足足四百英里,途中奔腾的大渡河,狂风暴雨的折磨,疾病的困扰并没有阻止它的前进,只因为那个坚定的信念。
在莱西被卖给公爵之前,村里的人都说莱西像一个钟一样准时,每到下午四点,莱西都一定会到小主人乔的学校门前接乔回家。就是一位那种想去接乔放学的冲动和信念,使莱西一次又一次的逃跑。在逃跑的途中,它脚上的肉垫伤痕累累,刺扎进了肉垫间娇嫩的薄膜,化脓了。在翻滚的河流中,它在岩石上撞断了一根肋骨。身体不断的受到伤害,可是莱西依然没有放弃,还是不断的继续前进,因为它心中的那个信念总是在不断的提醒它:小主人乔在思念它,在等待它。
这个故事告诉我:只要有那份想做的信念,坚持下去,哪怕是千辛万苦,也要尽力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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